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有哪些因素決定?
2023-03-30 13:52:43 來源:法律解答網(wǎng)
為在審理民事侵權案件中正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簯斠婪ㄓ枰允芾怼?/p>
第二條 非法使被監(jiān)護人脫離監(jiān)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jiān)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簯斠婪ㄓ枰灾С帧?/p>
第四條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以名譽權、榮譽權、名稱權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嗣穹ㄔ翰挥柚С帧?/p>
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六條 在本解釋公布施行之前已經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釋,其內容有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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