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怎么算 加班工資和績效工資有什么區別?
2023-06-05 16:16:20 來源:找法網
加班工資怎么算 加班工資和績效工資有什么區別?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1)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300%;
(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乘200%。
加班工資和績效工資有什么區別?
加班費和績效工資不一樣,兩者的產生的條件是不一樣的。找法網提醒您:加班費產生的條件是在規定的勞動時間之外予以加班,而后者的話,它是平時的工作所產生的工資。加班費的基數基數“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系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對于績效工資是否應當計算加班工資基數,因為各個單位績效工資的計算辦法不同,一般而言,績效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時間收入的組成部分的,應當作為計算基數;反之,則不應作為計算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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