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疑罪從無?疑罪從無不決定起訴的情形有什么?
2023-05-30 08:48:28 來源:法治通
疑罪從無的意思是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不決定起訴的情形有: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依法不追訴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標簽: 疑罪從無 有罪推定 減少冤假錯案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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