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什么規定確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多少?
2023-05-29 10:43:30 來源:法評網
根據我國財政部公布的《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里明確規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這也意味著現在購買小排量車已經沒有購置稅優惠了。
在小排量燃油車購置稅優惠結束之后,新能源汽車的購置稅優惠成為重點。現在擺在消費者面前的是新能源汽車免征購置稅的優惠而優惠政策繼續延長三年,到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符合規定的新能源汽車繼續免征購置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
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百分之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標簽: 購置稅減半 購置稅費 汽車消費 政策內容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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