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條內容是什么?過繼孩子需要什么手續?
2023-06-02 15:22:52 來源:法務網
過繼孩子需要的手續:
1、過繼雙方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2、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4、過繼后,依法辦理戶口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條
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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