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證繼承是什么意思?可以直接辦理繼承手續嗎?
2023-06-02 10:02:2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非公證繼承什么意思
非公證繼承是指不需要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就能證明繼承的合法性的繼承方式。
在繼承上,公證不是必須的。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也可以選擇公證的方式,某些情況下也可以直接辦理繼承手續,無需公證。
二、辦理非公證不動產繼承登記需要的材料
(一)所有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
(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三)所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包括戶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材料等;(4)繼承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四)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五)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六)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未留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七)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三、非公證繼承的收費標準
(一)不動產登記費。住宅類為每件80元;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車位、車庫、儲藏室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類為每件550元;
(二)證書工本費。核發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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